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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蒋正全为烈士的批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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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索引号] 116100000160002917/2022-00553 [ 主题分类 ] 优抚安置
[ 发布机构 ] 省政府 [ 成文日期 ] 2022-08-31
[ 效力状态 ] 有效 [ 文 号 ] 陕政函〔2022〕105号
[ 名 称 ] 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蒋正全为烈士的批复

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蒋正全为烈士的批复

时间: 2022-09-13 09:02

西安市人民政府:

你市《关于追认蒋正全为烈士的请示》(西政字〔2022〕40号)收悉。经审核,现批复如下:

蒋正全,男,1978年3月27日出生,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板桥村人。2022年8月8日上午,蒋正全在西安市阎良区二龙口水库参与抢救落水群众时牺牲。

根据《烈士褒扬条例》有关规定,同意评定蒋正全为烈士。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抚恤金,其家属享受烈士遗属待遇。

此复。

陕西省人民政府
2022年8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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